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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加工贸易
2009-03-03 23:36  文章来源:禹会区发改委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加工贸易是指由一国提供原材料(间或还提供有关的生产设备),并规定加工要求,交由另一国进行加工制作的国际经济交往活动。通常所说的“三来一补”,指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其中来样加工不在加工贸易的范围内。

  加工贸易业务主要分为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两种,所谓进料加工是指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成品后再返销出口的业务。来料加工是指进口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等由加工企业根据进口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进口商销售,由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一种贸易方式。

  在国家新公布的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中,对列入限制类的商品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此次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政策调整,对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实行了差别对待:一是东部地区新设立的外贸企业,不予批准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二是中西部地区A类和B类加工贸易企业继续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管理。这一调整,是为了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缓解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新政策的调整为我市加工贸易行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带来了机遇。
  
  加工贸易流程

  一、合同备案基本程序:
  经贸部门审批
  --> 向海关服务中心购买空白《登记手册》
  --> 合同预录入
  --> 海关审核后开具《开设保证金台帐联系单》
  --> 向中国银行申请设立台帐 ---> 海关核注银行签发的《台帐登记通知单》
  --> 海关进行计算机异地传输 ---> 收到传输成功回执后核发《登记手册》。
  二、合同备案所需单证:
  1、经营单位申请报告。
  2、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证》,属于进料加工的需要加盖税务部门印章。
  3、对外签订的进出口合同。
  4、经营单位基本帐户开立证明。
  5、加工企业所在地经贸部门出具的《加工生产能力证明》。
  6、委托加工应提供经营单位与加工企业签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委托加工合同(协议)。
  7、开展异地加工贸易,须提供经营单位所在地海关出具的关封,内含《异地加工申请表》一式二份。
  8、首次开展加工贸易须提供经营单位和加工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海关登记通知书》。
  9、经营单位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10、加工工艺说明。
  11、如需异地口岸进出口报关,须填写《异地报关申请表》。
  12、海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注:1)海关对首次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实行验厂制度;对单证齐全、验厂合格的企业,海关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登记手册》。
  2)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的企业属AA类的,免设台帐;属A类企业的,需设台帐,实行“空转”;属B类企业的,需设台帐,一般商品实行“空转”,限制类商品实行“实转”;属C类企业的,需设台帐,一律实行“实转”;D类企业不得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经营单位与加工企业非同一分类的,海关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管理。对外商提供的进口辅料品种在规定范围内,且金额在5000美金以下的,免办手册,不纳入台帐管理。
  三、办理5000美元以下78种客供辅料备案手续所需单证:
  1、申请报告。
  2、进口发票、装箱单(一式二份)。
  3、出口合同(一式二份)。
  4、经营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四、合同核销
  (一)基本流程:
  合同执行完毕后一个月内企业向海关申请核销
  --> 预录入
  --> 海关审核
  --> 签发《台帐核销联系单》
  --> 中国银行销帐
  --> 海关核销结案
  --> 打印结案通知书。
  注:企业必须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对无正当理由未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的,海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所需单证
  1、经营单位申请核销报告。
  2、进出口报关单。
  3、《登记手册》。
  4、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如核算表、划料图等反映实际加工情况的资料。
  五、合同变更和展期
  (一)基本流程:
  经贸部门审批
  --> 向海关服务中心变更预录入
  --> 海关审核
  --> 签发《台帐变更联系单》
  --> 中国银行台帐回执
  --> 异地传输
  --> 传输成功后打印合同变更审批表。
  (二)所需单证
  1、填写《合同变更申请表》或《合同延期申请表》,加盖经营单位公章。
  2、变更、延期的合同。
  3、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登记手册》。
  5、申请报告及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备注:对贸易性质不变、商品品种不变、合同变更金额小于1万美元(含1万美元)和按原审批合同延长加工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合同,直接到海关和中行办理变更手续,不再经外经贸易部门重新审批。合同展期应在《登记手册》有效期内向海关申请。
  六、保税仓库货物管理
  (一)入库货物应提供单证:
  1、企业申请报告。
  2、存入货物的合同。
  3、发票、装箱单。
  4、保税仓库货物审批表。
  (二)出库货物应提供单证:
  1、登记手册。
  2、企业申请报告。
  3、进口报关单。
  4、保税仓库货物提取审批表。
  (三)办理程序:
  填写《保税仓库货物入(出)审批表》
  ─→海关审批
  ─→签发《保税仓库货物入(出)库单》
  ─→货主凭单办理报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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